中央廣播電台 2010/06/28
台灣海基會代表團已經抵達大陸重慶,準備參加明天(29日)舉行的第五次江陳會。經濟部智慧局長王美花今天(28日)表示,這次江陳會兩岸將簽訂智慧財產權保護(IPR)協議,相互承認專利、商標優先權,而且效期長達1年,向來困擾台商的搶註問題,可望獲得有效解決。
第五次江陳會即將在29日召開,兩會除了在江陳會平台架構下簽署兩岸經濟協議(ECFA)之外,也將簽訂智慧財產權保護(IPR)協議。
台灣的協商代表之一、經濟部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,兩岸雖然都是世界貿易組織(WTO)的會員,但卻彼此不承認優先權;在協議簽署之後,兩岸相互承認專利和商標優先權,而且效期長達1年。王美花:『(原音)你只要在12月31日去中國大陸申請,他會承認你1月1日做出來的時間,萬一有廠商是6月1日去大陸申請,他仍會認為,12月31日那個技術是在1月1日就有的。對像是電子、手機技術這麼密集,一年的期限非常重要;承認優先權,大家都覺得是滿好的成果。』
除了優先權之外,未來兩岸主管品種權的機關也建立起溝通平台。王美花表示,未來大陸如果有業者想要栽種台灣品種的蝴蝶蘭,一定要經過台灣方面授權。
王美花:『(原音)如果台灣企業要到大陸去得到品種權登記,如果發現我這麼好的品種,其實沒有得到授權人,我就有這個權利才可以去主張。他的保護期限,最長是25年。』
未來兩岸互相承認專利、商標專利權,王美花認為,台灣廠商不用再擔心搶註問題,同時也能保護台灣廠商辛苦研發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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