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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妾不好好「做人」 判聘金吐出來

【聯合報╱記者蔡政諺、鄭國樑、林順良╱連線報導】

一鐵工廠老闆膝下無子,羅姓員工「推薦」姊姊當妾,說好幫忙生小孩;老闆娘一聽「條件」點了頭,未料羅女進門後什麼都不做,懷孕又拿掉孩子,許姓夫妻氣得提告,追討五十六萬元聘金。

高雄地院昨天判決羅家姊弟「不當得利」須還錢;羅姓姊弟敗訴消息傳回屏東老家後,街坊議論「做小老婆賺聘金,結果賠了身體又了錢」。

「當初是對方主動找上門來,我不是為了孩子才讓丈夫娶小老婆,純粹是因為需要人手。」許妻說,她母親中風需要人照顧,羅女身材高大,約有七、八十公斤重,「我才勉強同意她進門。」

法官調查,年約五十歲的許姓夫婦,在高雄市楠梓區開鐵工廠,結婚多年只生了一名女兒。在許家工廠任職的羅姓男子,九十五年十一月間向許姓夫婦「推薦」姊姊,「不滿四十歲,還是處女」,曾在安養院工作,可以幫著照顧中風的許某岳母。

當時羅姓男子還說:「可試用,不滿意退貨。」雙方一拍即合,許太太同意丈夫享齊人之福。九十五年底許姓夫妻依禮俗,攜帶五十六萬元聘金與聘禮到屏東羅家提親;當時羅女的母親說,聘金只是做個樣子,事後會退還。

羅女去年三月搬入許家,才承認已非處女,不做家事,也未照顧許妻中風的母親。許某一再抱怨羅女「未照約束」,兩家關係越來越對立;羅女進門一個月後懷孕,羅女胞弟獲悉帶走姊姊,並向許某說,先前收下的聘金不還了。許姓夫婦認為羅家姊弟騙婚詐財,但沒提刑事告訴,只提民事告訴,要求姊弟償還聘金、聘禮及旅遊代墊款等。

羅女在法院審理時反指許某騙婚,她表示,當初許某說要和太太辦離婚,但她「嫁入」許家後,許姓夫婦始終沒離婚,她在許家一再遭精神虐待,最後被逼得拿掉小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