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桃園報導 2014/01/20 發佈
怎麼會有這種丈夫和父親?
一名已婚育有一女的男子,和小三到旅館幽會,妻子得知後夥同女兒抓姦。
不料男子和小三竟然聯手將妻子踹倒,再把女兒「拖出」房門口,甚至小三還拿椅子打人,導致母女倆受傷。
法院判處2人需賠償母女倆300萬元。
檢警調查發現,該名已婚男子,1年前和常就診的診所女護士發生外遇,並且約到旅館幽會。
當時妻子獲報,夥同女兒前往抓姦,母女倆到旅館後隨即衝到在房門口,
竟發現房間連門都沒關還聽到女護士的呻吟聲。
男子和女護士正在親熱。母女倆發現姦情,但男子卻護著小三,與小三聯手毆打妻女。
根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男子先是將妻子踹倒在地,女兒也被他「拖出」房門,甚至還嗆聲「再也不回去」,
女護士在一旁也拿椅子攻擊,導致母女倆都受傷。
事後妻子和女兒怒控女護士妨害家庭與傷害,
其中通姦部分被判刑3個月,傷害罪判拘役60天、男子則是通姦部分撤告,傷害判拘役50天。
妻子認為丈夫無情,事後打民事官司求償。
女護士稱因自衛才動手,但法官查出她是砸人而非抵抗自衛、男子更是惡意傷人,
其行徑已對母女倆造成身心傷害,判處他和女護士共同賠償3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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